关于在学生党支部中开展2023年度“对标争先”建设计划考核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23-12-25 来源: 193



经研究,决定在经济学院学生党支部中开展“对标争先”建设计划考核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
 一、时间范围


检视2023年学生党支部建设质量。


二、重点工作流程


  (一)党支部自评


根据党支部年度考核要求,各党支部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、落实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,充分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,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,对照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,填写自评表(附件1)。


1229日前,将附件1电子版发至邮箱zjujjxydszx@163.com


  (二)日常工作评价


各支部填写“对标争先”材料报送表附件2),学院学生党员素质发展中心依据党素中心评分规则附件3对各支部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分。


1229日前,将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zjujjxydszx@163.com


  (三)党支部书记述职


时间:2023141400


地点:经济学院120报告厅


要求:支部书记述职5分钟


召开“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”,各支部书记结合学生党支部建设要求,重点突出党支部“一支部一品牌”建设,进行述职汇报。


由学院教工党员代表、各支部书记及同学进行测评打分。(每支部除支部书记参加外,还另需1人同学到会参加现场测评)


13日前,将述职PPT发送至邮箱zjujjxydszx@163.com


  (四)综合评定


学院将结合党支部自评、日常工作评价和述职评议结果,召开院级党组织会议认真研究,肯定成绩,指出问题,形成党支部考核评价综合意见,按“好”“较好”“一般”“差”确定等次,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,并向党支部反馈指导工作。


  (五)结果应用


最终结果将作为党支部和党员骨干评优评先、选调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。考核为“好”的支部,优先推荐学校各项支部评优,且在2023-2024学年秋冬学期中的支部骨干考核中,骨干优秀比例提升至为70%,良好比例为30%;考核为“较好”的支部,骨干优秀比例为50%,良好比例为50%;考核“一般”的支部,骨干优秀比例为30%,良好比例为40%;考核为“差”的,取消考核加分资格。获评“好”等次及以上的党支部书记优先参评下一学年社会工作标兵、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。


附件1: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自评表.docx

附件2:经济学院学生党支部“对标争先”材料报送表.xlsx

附件3:党素中心对标争先评分规则.xlsx